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備案單位 北京馳為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旗下網站收藏本站 | 聯系我們

信息資訊相關

查詢商標查詢服務
從這里找到想要的商標服務
卓越服務,品質保障
精確查詢,風險控制
全程跟蹤,省心放心
受理不成,退還傭金
律師合作,商標安全

首頁 > 新聞資訊 > 行業(yè)新聞

部分使用注冊商標也能構成犯罪

Post Time:2014-8-14 8:42:51 Read:

    當前,我國的經濟活動中,有些不法商人使用注冊商標部分內容的情形較多,對此類商標侵權行為是否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法律尚無明確規(guī)定,相關司法解釋亦未具體列舉,按照罪刑法定原則,一般不作為犯罪處理。然而,現實生活中此類商標侵權案件高發(fā),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如果不將其納入刑法規(guī)制范疇,僅以民事侵權行為處理,就使得當事人違法成本很低,而注冊商標所有人的維權成本增加。為了維護自身合法利益,注冊商標所有人向法院提起商標維權的民事訴訟,取證、起訴,都將耗費其大量的時間、精力和財力。

  刑法第213條規(guī)定假冒注冊商標必須是未經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由于此類商標侵權人是使用注冊商標的部分內容,與注冊商標并不完全相同,因此,司法實踐中對此類商標侵權行為一般不作犯罪處理。司法解釋也沒有具體列舉。對假冒注冊商標罪中“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具體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下發(fā)的《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下稱《意見》)以列舉和兜底的形式作了相關解釋。顯然,使用注冊商標部分內容的行為,不屬于前3條列舉的情形,最多屬于第4條的兜底條款(其他與注冊商標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足以對公眾產生誤導的商標)的情形。由于不同司法機關和司法人員對該兜底條款的理解不同,導致適用也不同,因此,司法實踐中對此類侵權行為是否適用該兜底條款時,一般持謹慎態(tài)度,難以入罪。

  針對上述情況,筆者建議對《意見》進行完善,將此類商標侵權行為明確列舉為“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形之一。即將《意見》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形由原先的4條增加為5條,前3條的內容和序號不變,新增加的一條作為第4條,表述為:使用注冊商標部分內容的。原第4條兜底條款內容不變,序號相應變更為第5條。

 

 

中國商標保護中心

合作伙伴更多

      QQ:332918195
              1055832877
    微信:332918195
  Email:chvay@chvay.com

二維碼

· 首頁 / HOME
· 團隊 / TEAM
· 案例展示 / SHOWCASE
· 商標商城 / SHOP
· 新聞動態(tài) / NEWS
· 關于我們 / ABOUT
· 聯系我們 / CONTACT

北京馳為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備案的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公司致力于在知識產權領域為國內外客戶提供全方位的優(yōu)質服務。

Copyright © 北京馳為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京ICP備11006235號-2
京公網安備 11011102002052號XML地圖|HTML地圖

友情鏈接

010-60606105 地址:北京市房山區(qū)辰光東路16號院(綠地啟航國際三期)8號樓5層510B.